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自治区党委批准,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艾尼瓦尔·吐尔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艾尼瓦尔·吐尔逊毫无理想信念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拒不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超标准为其子大操大办婚礼;在工作调动、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;利用职权将本人及其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报销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,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收受礼品、礼金;不正确履行职责,纵容、默许瞒报漏报工作数据;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收受财物;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送给他人财物。
艾尼瓦尔·吐尔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行贿等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极其严重、影响极其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,决定给予艾尼瓦尔·吐尔逊开除党籍处分;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
艾尼瓦尔·吐尔逊简历
艾尼瓦尔·吐尔逊,男,维吾尔族,1966年5月出生,新疆和田人,1987年10月参加工作,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
1982.09-1987.07 新疆财经学院商业经济专业学习;
1987.07-1987.10 待分配;
1987.10-1992.09 喀什地区审计处干部;
1992.09-1995.06 喀什地区审计处财政金融审计科副科长、科长;
1995.06-1997.03 喀什地区审计处金融基建审计科科长;
1997.03-1998.06 在喀什地区罐头厂企业党建帮促工作队工作;
1998.06-2001.02 喀什地区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;
2001.02-2007.08 喀什市副市长;
2007.08-2007.12 英吉沙县委常委;
2007.12-2010.02 英吉沙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;
2010.02-2013.06 疏附县委副书记、县长;
2013.06-2014.01 喀什市委副书记、代理市长;
2014.01-2016.01 喀什市委副书记、市长;
2016.01-2016.02 喀什地委委员、统战部部长;
2016.02-2017.03 喀什地委委员、统战部部长,喀什地区工商联主席,喀什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;
2017.03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。